梁慧星:法学论文写作 7 要素 | 麦读学园
作者=梁慧星 民法学家
来源=摘编自《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
一、写作方法的意义
先谈方法的重要性。德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阿·迈纳(Albert Menne 1923-)于 1980 年出版《方法论导论》一书。书中指出:凡事均离不开方法,科学更是如此。例如要建造一个小屋,必须考虑三个问题:第一是确定目标:在什么地点、建造什么用途的、什么样的小屋?第二是条件:建筑材料、工具、资金、场地、官方许可、道路、生活用品的供给等。第三是实现目的的方法。方法的含义是:在给定的条件下,为得到目的,所采取的行动、手段、方式。但方法的重要性,在无论现实生活中或者科学研究中,都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见阿·迈纳著《方法论导论》,王路译,三联书店 1991 年版,第 5-6 页)
在科学研究领域,常常评价一个人是否具有科学研究能力,或者评价其科学研究能力的高低,我们很少考虑:科学研究能力究竟是由哪些内容构成的,换言之,科学研究能力包括哪些内容?有一种误解,认为知识就是能力,知识越多,能力越强。但是,我们也发现这样一种人,他们具有丰富的、广博的知识,但不会写文章,特别是不会写学术研究论文,甚至不会讲课。他们的知识虽多,不会运用。学生议论某个教员,肚子里面知识不少,就象茶壶煮汤圆,倒不出来。这样的人,只能做资料工作。他们究竟缺少什么?他们缺少科学研究能力。
按照我的经验,人文科学研究的能力,主要是三部分:中文写作能力;外语(至少是阅读、笔译,能够听说译写更好)能力;方法。方法包括:写作方法、研究方法等。有人会问,方法难道不是知识?我的回答是:方法也是一种知识,但方法不是一般的知识,它是运用知识和获取知识的知识。
谈论写作方法,我们会想到这样的现象,一些著名作家、文学家,往往没有上过中文系,许多中文系毕业生,反而成不了作家,讲授中文、文学、小说写作课的教师,不少人写不出文章,写不出小说,至少是成不了大作家。而大作家如鲁迅、郭沫若,确没有上过中文系。这不能说明方法不重要。方法并不是只有在课堂上才能学到,还可以在阅读中学,在写作中自己摸索。
以读小说为例,经常阅读小说的人何止千万,绝大多数并没有通过阅读小说而成为作家,甚至连一封信都写不了的也大有人在。但确有人通过阅读小说成了作家,成了名作家,成了大作家。鲁迅、郭沫若不就是明证吗?可见,阅读小说有不同的读法,多数人读故事,少数人「读」方法。读法学论著也是一样。多数人读知识,少数人除了解其中的知识、理论观点、重要信息、资料,还学习其写作方法。这就是我们的课堂上并不讲法学论文的写作方法,而确有不少中青年学者的论文写得很好的原因。他们通过阅读别人的论文、论著,学习掌握了法学论文的写作方法。当然,也有不少人的论文写得不怎么样。论文写得不好,有的是知识不足,有的是中文能力不够、外语能力不够,有的确有知识,外语也不错,论文写不好,是因为不掌握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方法。可见论文写作方法的重要性。
二、关于学术论文的一般理论
1.学术论文是用来表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文体
学术论文的上位概念是论文(议论文)。论文与其他文体如记叙文、抒情文的区别在「论」,即:论述、论证、论说。论文,以是否具有学术性为标准,可以分为:学术论文与非学术论文。非学术论文,指一般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例如:社论、评论、短论、时评、评论员文章等。学术论文,包括学术报刊上的学术论文、专题研究论文(长篇专题研究论文即所谓专著)、学位论文,是用来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体。
2.学术论文的大致分类
学术论文可分为:一般学术论文;研究性学术论文。
一般学术论文,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一般篇幅较短;
研究性学术论文,包括: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
3.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
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法学研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法学著作、判例等文本,属于文本研究。即使所谓法社会学研究,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最终也要归结为文本研究。
文本研究的过程,也就是写作论文的过程,分析文本、研究文本、写作论文,是同时的,不可截然区分。因此,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学术研究的成果,即是所完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所得到的结论称为基本学术见解,只是到了论文写作完成之时,亦即学术研究过程终结之时,才最终形成。
非学术论文和一般学术论文则不同,基本学术见解早就存在,下笔之时,主题思想已经存在,俗话说已有「成竹在胸」。论文的写作过程,不是研究过程,而是表达过程。其中进行论证、论述、论说,是为了表述已经存在的主题思想、基本见解。研究性学术论文当然也有论证、论述、论说,主要是为了研究,为了得出研究结论,即形成基本见解。
三、学位论文的「要素」
一篇学位论文、学术研究论文由哪些要素构成?这是讲学位论文写作方法首先要回答的问题。从学术研究的实践看,一篇学位论文首先要确定研究课题。你究竟要研究什么?总不能「无的放矢」。这个「的」(靶子)就是你的「选题」。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首先要审查论文的选题是否有理论意义。可见「选题」是第一要素。
选题确定后,要调查收集研究资料,然后对这些资料进行研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研究得出你的研究结果。法学研究属于「文本研究」,即对各种法律文本、法学文本的研究。这些文本统称「资料」。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资料」就是做饭的「米」。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总要审查论文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充分、详实。可见「资料」是第二个要素。
一篇学位论文总要有一个结构,由几个部分(编、章、节)构成,好比一座建筑物由若干楼层和基础部分、屋顶部分构成一样。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总要审查论文的结构是否完整,结构是否合理。可见,「结构」是第三个要素。
学术研究与从事别的工作一样,总有一个采用什么方法的问题。法学学位论文通常不止采用一种研究方法,而是以某一种研究方法为主,或者兼采几种研究方法。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总要审查论文所采用的方法是否得当。可见,「研究方法」是第四个要素。
学术研究和学位论文涉及各种理论分歧时,作者要表明自己的意见,这些作者自己的意见以及研究终结时作者所得出的基本意见,就是作者的见解。如果没有「见解」,就不成其为论文,而属于「资料汇编」。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总要审查有没有作者自己的见解,有没有创新性的见解。可见,「见解」是第五个要素。
作者的思想、见解必须形诸文字,才能构成一篇可供阅读、评审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文字是否准确,行文是否流畅,有没有文采(即文章写的好不好),也是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判断学位论文水准的一项标准。因此,「文章」是学位论文的第六个要素。
学术研究的规律是「求异存同」,尽量说本人没有说过的话,说与别人不同的话。不仅要能够自圆其说,还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当你提出新的学术见解和立法建议时,要对学术、对科学、对国家、对民族负责任。这就叫学者的「社会责任」,是学位论文的第七个要素。
学位论文的七要素:
第一个要素:选题
第二个要素:资料
第三个要素:结构
第四个要素:方法
第五个要素:见解
第六个要素:文章
第七个要素: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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